时间:09-17人气:24作者:宅腐女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确实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根据《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电梯作为公共设施,其广告空间产生的收益应当归业主所有。实践中,北京朝阳区某小区业主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追回了被物业侵占的5年电梯广告费共计23万元。上海浦东新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将电梯广告收入专项用于维修基金,一年内积累了8万元收益。
电梯广告收益的分配方式需要业主共同决定。深圳某小区将广告收入按户均分配,每户每年获得约200元收益。杭州某小区则选择将收入用于公共设施更新,更换了小区内全部20个单元门禁系统。法律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应当将广告收益单独记账,定期向业主公示收支情况,不得擅自挪用或侵占。广州某物业公司因违规截留电梯广告收益被法院判令退还业主12万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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