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成本贷方计其他应付款可以吗

时间:09-18人气:17作者:吹梦到西洲

暂估成本贷方计入其他应付款是会计处理中的常见做法。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如果发票尚未收到,需要先确认成本和负债。这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金额根据合同或协议确定。例如,12月31日确认一笔尚未收到发票的办公设备采购,金额50000元,借记管理费用-办公费,贷记其他应付款-暂估应付款。这种处理确保了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执行,使当期成本与收入匹配。

其他应付款作为负债类科目,专门用于核算应付暂估款项有其合理性。企业每月会有多项需要暂估的业务,如水电费、租金、维修费等。某公司每月5日需支付上月水电费,但账单通常10日才到,每月底需暂估约30000元水电费计入其他应付款。这种处理方式使负债科目分类清晰,便于管理和核对,也为后续发票到达时的冲销提供了明确对应关系,避免了科目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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