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10作者:森峪暮歌
日本环保意识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工业快速发展导致严重污染问题。1967年《公害对策基本法》颁布,1970年召开"公害国会",通过14部环保相关法律。1971年成立环境厅,1972年制定《自然环境保全法》。这些措施直接应对了水俣病、四日市哮喘等公害事件,企业被迫安装污染处理设备,民众开始关注环境问题。
日本环保实践在1993年《环境基本法》实施后进入新阶段。1997年京都议定书设定减排目标,2000年推行"循环型社会"理念,2001年环境厅升级为环境省。2005年实施《容器包装回收法》,2006年推行"碳足迹"制度。政府鼓励企业开发节能产品,家庭垃圾分类系统日益完善,可再生能源使用量从2000年的约100亿千瓦时增长到2010年的超过300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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