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19作者:老纳来也
供暖温度不达标完全有权利要求索赔。根据《民法典》和《供热条例》,供热单位必须保证室内温度达到18℃以上。多个城市规定,温度连续2天低于16℃或累计3天不达标,用户可退还30%至50%供暖费。北京、哈尔滨等地明确规定,温度每低1℃,扣减供暖费5%至10%。实际案例中,某小区因供热不足,业主成功获得当季40%的费用退还。保存温度记录、联系物业和供热公司是必要步骤。
供暖不足还造成额外经济损失。低温环境下,电暖器、空调等设备运行时间增加,电费支出上升。某家庭因供暖不足,每月多支出电费200元用于取暖。室内温度低还会导致管道冻裂、家具变形等问题,维修费用高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供暖不足造成的合理损失,用户有权要求供热单位赔偿。收集电费单据、维修记录等证据,可增强索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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