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地方官制是什么

时间:09-16人气:13作者:萌妹子

唐朝地方官制实行道、州、县三级管理。全国分为10个道,每道设采访使负责监察。州郡长官为刺史,掌握行政大权。县令管理基层事务,负责赋税征收和治安维护。地方官员任期固定,三年一换,防止地方势力坐大。中央定期派遣巡察使巡视各地,监督地方官员。官员选拔主要通过科举和荐举两种途径,确保人才进入仕途。

唐朝地方官制设有都护府管理边疆地区,如安西都护府管辖西域。府兵制下,地方设有折冲府负责军事训练。州下设县,县下设乡、里两级基层组织。地方财政实行分税制,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配税收。州县官署设有户曹、兵曹、法曹等专职部门,处理各类事务。地方官员需定期向中央汇报政务,接受考核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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