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汇算清缴是借方还是贷方

时间:09-17人气:28作者:可爱的尸体

福利费汇算清缴在会计处理中属于借方科目。企业实际发生的福利费支出,如员工餐补、交通补贴、节日慰问金等,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借方。年末汇算清缴时,福利费若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需进行纳税调增处理,这部分调整金额同样计入借方。企业实际支付福利费时,银行存款减少记贷方,但整体福利费核算的核心在借方反映支出发生。

福利费汇算清缴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存在差异。会计上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借方,税务上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标准税前扣除。企业需准备完整的福利费支出凭证,包括发票、签收单等证明材料。汇算清缴时,超标准部分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部分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单独列示。福利费核算需同时满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确保支出真实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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