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

时间:09-16人气:15作者:彩色的云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需要遵循《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成员人数为3到13人。董事会行使股东会职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实际操作中,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记录需存档备查。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包含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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