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10作者:临风不自傲
公摊面积概念在1990年代中期引入内地,香港开发商在深圳率先采用这一做法。1994年深圳首个采用公摊的楼盘出现,随后广州、上海等城市逐渐跟进。2000年后,内地商品房普遍将公摊纳入销售规范,电梯间、楼道、大堂等公共区域面积均计入购房者承担范围。这种做法源自香港土地资源紧张背景下的空间利用模式,内地借鉴后成为行业惯例。
公摊面积正式纳入内地法规是在2001年,建设部颁布《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予以明确。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率先实施这一标准,随后全国范围推广。2010年后,随着房价上涨,公摊面积争议增多,多地开始探索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新模式。2020年后,部分城市试点取消公摊,购房者只需为实际使用面积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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