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10作者:柔和的光线
废旧玻璃钢确实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玻璃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品以及废弃的玻璃钢制品均被列为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772-007-08。这些材料含有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纤维等有害物质,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实际检测显示,废旧玻璃钢浸出液中的重金属含量往往超过国家标准限值,对土壤和水源构成威胁。
废旧玻璃钢的处理需遵循严格规定。全国每年产生约50万吨这类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业处置。常见处理方式包括高温焚烧、化学分解和资源化利用。北京、上海等城市已建立专门回收体系,将废旧玻璃钢转化为再生原料或新型建材。违规处置将面临1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企业必须建立完整台账记录废物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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