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26作者:泼墨为画
天津禁捕鱼期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时段。春季禁捕从4月1日开始,持续到6月30日,为期3个月。秋季禁捕从9月1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同样持续3个月。这期间,渤海湾天津海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拖网、围网、刺网等捕捞方式。禁捕期间,渔船必须回港停靠,渔民不得出海捕鱼。
禁捕期外,天津海域允许特定渔具作业,但需办理捕捞许可证。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渔民可使用小型渔船进行近海捕捞。7月1日至8月31日,允许使用定置网具捕捞。禁捕政策实施已有5年,有效保护了渤海渔业资源,使鱼类种群数量增加了约30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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