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12作者:我是绿柠檬
唐宋元时期地方行政管理呈现中央集权不断强化的趋势。唐朝设节度使导致地方权力过大,最终引发安史之乱。宋朝改革后,路、州、县三级制确立,转运使、提点刑狱等中央派遣官员直接监督地方,削弱了地方长官权力。元朝更进一步,设立行中书省作为中央派出机构,省以下设路、府、州、县四级,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免,地方自主权大幅缩减。宋朝每路设4名监司官员互相牵制,元朝行省直接对中书省负责,地方行政层级不断细化。
地方行政区划的调整也体现了这一变化趋势。唐朝道作为监察区,演变为实际一级行政区。宋朝路成为最高行政单位,全国分15-18路。元朝行省辖区范围固定下来,形成后世省制的雏形。宋朝州县数量比唐朝增加约30%,元朝在边疆地区设立宣慰司等机构加强控制。地方官员任期缩短,宋朝知州任期一般3年,元朝地方官员流动性更大,防止地方势力坐大。这些变化使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逐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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