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8人气:23作者:初安故人
农业用地承包期一般为30年,这是《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许多地区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确保承包关系的稳定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剥夺。实践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农业用地使用年限与土地用途直接相关。耕地、林地、草地等不同类型农地的承包期有所差异,林地可达70年,草地30-50年。土地流转后,新使用者可继续使用至原承包期结束。农业设施用地如温室大棚、晾晒场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设施农业的合理使用期限。土地整治项目形成的耕地,使用年限与周边耕地一致。闲置两年以上的耕地会被收回,重新分配给有需要的农户。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happy568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