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28作者:可念不可说
民间组织属于民政部门管理。中国民政部设有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全国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对应设立相关科室,负责辖区内民间组织的成立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种类型,都需要在民政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才能合法开展活动。民政部门通过审批、监管等方式确保民间组织依法依规运作。
民间组织还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组织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不同领域的民间组织由相应政府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如教育类民间组织由教育部门主管,环保类由环保部门主管。这种双重管理体制确保民间组织在专业领域内规范发展。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指导民间组织开展业务活动,监督其依法依规运作,并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批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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