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19作者:安之若素
农垦属于企业单位,具有明确的经济属性和市场化运作特征。农垦系统以农业生产为主,实行企业化管理,拥有完整的产业链条,从种植、养殖到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农垦企业承担着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任务,同时追求经济效益,通过规模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全国有1800多家农垦企业,年产值超过5000亿元,这些企业依法纳税,自负盈亏,完全符合企业单位的定义。
农垦系统兼具部分社会职能,但主体仍是企业性质。农垦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同时,也承担着社区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责任,但这些职能并不改变其企业本质。农垦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与绩效挂钩,社会保障体系与企业一致。农垦土地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进行市场化配置,资源要素按照经济规律流动。农垦集团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与普通企业没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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