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12作者:花残满地殇
省联社是农村信用社系统的省级管理机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承担部分行政管理职能。这种双重性质使其既开展经营活动,又负责辖内农信社的监督指导。全国有30家省级联社,北京、上海、重庆等地设有市级联社。省联社负责资金清算、业务指导、风险防控等工作,不直接面向公众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省联社接受省级政府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其高管人员由省级政府任命。
省联社在组织架构上采用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治理模式,理事会是其决策机构。省联社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向辖内农信社提供服务的收费,包括系统维护、员工培训等。省联社不设立分支机构,通过辖内县级农信社开展业务。省联社的注册资本金由辖内农信社共同出资构成,最高可达10亿元。省联社的设立依据是《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具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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