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套农贸市场可以出售吗

时间:09-16人气:24作者:在水伊人

小区配套农贸市场属于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得擅自出售。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这类设施的建设已包含在业主购房成本中,任何个人或单位无权单独处置。实践中,北京朝阳区某小区曾尝试将农贸市场改为商铺,被业主集体起诉后法院判决恢复原状。

农贸市场转换用途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规划部门审批。上海浦东新区某社区改造农贸市场前,组织了全体业主投票,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向区规划局提交了详细改造方案,经专业评估后才允许转型为社区服务中心。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变更用途的行为,不仅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损害了业主权益,将被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happy56812@qq.com

相关文章
本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