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10作者:紷紷豬
吉林省住房公积金制度从1992年开始正式实施。长春市作为省会城市率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随后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这项制度由省政府统一管理,各市州设立管理中心负责具体业务。职工和单位按月缴存,资金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截至1995年,全省9个市州全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人数超过100万。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后,吉林省不断优化政策。1998年扩大了提取使用范围,增加了购房、租房、大修住房等多种用途。2002年提高了贷款额度,延长了贷款期限。2010年实现了全省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2015年推出了公积金与商业贷款转换政策。2020年实现了线上办理业务,提高了服务效率。这些调整让公积金制度更加完善,更好地满足了职工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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