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26作者:一生英雄梦
省督察组属于省级政府直接领导的监督机构,级别相当于厅局级。督察组成员多由省直部门抽调的处级以上干部组成,组长一般由省领导或厅级干部担任。这类督察组在环保、扶贫、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专项督查,直接对省政府负责。督察组拥有现场检查、调阅资料、约谈人员等权力,督查结果直接影响被督察地区和部门的考核评价。督察组发现的问题需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面临问责处理。
省督察组在行政体系中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执行力。督察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督察组配备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设备,确保督查过程客观公正。督察结束后形成正式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近年来,省督察组在推动中央政策落地、解决民生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监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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