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两广巡抚是谁

时间:09-17人气:29作者:大鱼塘总裁

民国时期没有设立"两广巡抚"这一官职。清朝灭亡后,1911年至1928年间,广东和广西由军政府或都督管理。1928年后,国民政府实行省制,两广地区分为广东省和广西省,分别由省主席管理。陈济棠主政广东期间(1931-1936),李宗仁、白崇禧等人在广西形成"新桂系"势力,但均未担任过"两广巡抚"职务。

清朝最后的两广总督是张鸣岐,1911年武昌起义后该职位被废除。民国时期两广最高军事长官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称谓,如1923年孙中山在广州设立大元帅府,1925年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国民政府,1936年成立"西南政务委员会"等机构,均无"巡抚"一职。现代行政区划中,两广指广东和广西两个省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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