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14作者:无人像你
天津市公积金调整时间每年固定在7月1日开始。每年6月,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发布调整通知,明确新缴存基数上下限。职工工资发生变化需重新申报,单位负责提交调整申请。2023年调整后,缴存基数上限为32860元,下限为2420元。调整后,职工每月公积金账户将按新基数计算缴存额,影响贷款额度和提取金额。
公积金调整涉及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企业单位需在6月30日前完成系统更新。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可通过手机APP或网点自助办理。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期至次年6月30日,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管理中心会发布临时通知。2022年调整数据显示,全市有超过300万职工受益于基数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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