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17作者:清风天剑
失地保险制度始于2004年,当时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概念。200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失地保险操作流程。200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出台文件,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失地保险框架。北京、上海等城市率先实施,覆盖范围从最初的征地补偿扩展到养老、医疗、就业等多方面保障。
失地保险实施时间呈现区域差异特点。东部沿海地区如浙江、江苏在2005年前后已建立完整体系,中西部地区则多在2010年后全面铺开。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全国已有28个省份建立失地保险制度,覆盖超过3000万被征地农民。201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标志着制度进入成熟期,保障标准与当地城镇居民社保水平逐步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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