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22作者:养只恶鬼
海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将海豚列为保护对象,禁止捕杀、伤害和交易。长江江豚是特有物种,面临严重生存威胁,国家已建立多个自然保护区。沿海地区常见的是宽吻海豚,也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捕捞海豚将面临严厉处罚,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沿海渔民发现受伤海豚应立即报告渔政部门。
海豚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过去10年,中国海域海豚数量增加约15%。人工繁育技术突破使受伤海豚康复率提升至80%以上。厦门、三亚等地设立海豚救助中心,每年成功救助30多头海豚。科研人员使用声学监测设备追踪海豚群体活动,有效减少船只碰撞事故。公众参与度提高,沿海社区自发成立保护队,每月开展清理海洋垃圾活动,为海豚创造更安全栖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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