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27作者:拼搏奋斗
浙江省直公积金是指浙江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这笔资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按月存入个人账户,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浙江省直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还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购房时提取手续简便。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或大修住房时,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可用于支付房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
浙江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这笔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管理中心建立了完善的线上服务平台,职工可通过手机APP查询账户余额、办理提取业务。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每年7月调整一次。浙江省直公积金与杭州、宁波等地的公积金已实现异地互认互贷,方便职工在不同城市间流动。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缴存年限、账户余额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高可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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