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15作者:顾西凉
香港回深圳每人可携带化妆品总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单件价值不超过2000元。常见限量包括12瓶香水,每瓶不超过500毫升;75毫升以下的化妆品可带10件;护肤品总量不超过3公斤。海关规定免税化妆品不包括奢侈品牌,如香奈儿、迪奥等高端产品需缴税。超过限额部分需缴纳30%进口税。
实际通关时,个人自用化妆品数量合理一般不受限制。海关主要关注商业性质携带,整箱未开封化妆品会被视为货物。建议保留购物凭证以证明自用性质。化妆品包装应保持完好,避免使用透明包装或分装容器,以免引起海关怀疑。深圳湾口岸、福田口岸等入境点检查标准一致,节假日高峰期检查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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