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30作者:狂战悲催
合作社购买树苗并销售是否免税取决于具体经营性质。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树苗作为农产品若由合作社自行培育则符合免税条件。合作社需向税务机关提供自产证明材料,包括种植记录、销售凭证等。若合作社仅转售外购树苗,则不能享受免税政策,需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免税范围不包括初加工产品,如简单切割、包装的树苗仍视为农产品。
合作社免税资格还需满足注册资金、成员人数等条件。以林业为主的合作社,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可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适用3%征收率减按1%缴纳增值税。不同地区对林业合作社有额外税收优惠政策,部分地区免征企业所得税。合作社应主动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最新政策,确保合规经营,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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