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21作者:卖剑买牛
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后全面推行。秦统一六国后,将全国划分为36郡,后来增至40余郡,郡下设县。汉代继承并发展这一制度,郡数量增至100多个,县数量达1000多个。郡县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免,不得世袭,有效加强了中央集权。唐代将全国划分为10道,道下设州县,宋代改为路、州、县三级,元代实行行省制度,郡县制演变为地方行政体系的基础。
郡县制在明清时期达到成熟,全国划分为15个省,省下设府、州、县。地方官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在原籍任职。县以下设立乡、里、保、甲等基层组织,形成严密的管理网络。这一制度延续了2000多年,成为中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深远的行政制度。郡县制有效解决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促进了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成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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