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11作者:吃素的狮子
共用宗地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及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内的土地面积,包括道路、绿化带、休闲广场等公共区域,归所有业主共同所有,不能单独分割给某个业主。业主购买房屋时支付的土地价款已经包含了公共区域的使用权。
业主对共用宗地享有共同使用权和收益权。小区电梯广告、公共区域停车位租赁等产生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支付物业管理费。开发商无权擅自处置共用宗地,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改变公共区域用途。业主委员会有权代表全体业主监督共用宗地的使用情况,确保业主共同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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