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15作者:低吊的华丽
中国与日本之间没有正式的和平条约。两国关系以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为基础,该声明实现了邦交正常化,但并未像二战后日本与多国签订的那样包含和平条款。1978年签署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主要聚焦于双边关系基本原则,而非结束战争状态。日本在1951年《旧金山和约》中已放弃对中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但中国未参与该和约,导致法律层面仍存在不完整性。
中日关系现状由多个文件共同构建,包括1998年《中日联合宣言》和2008年《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这些文件建立了政治共识,但缺乏正式和平条约的法律约束力。两国在历史认知、领土争端等问题上存在分歧,影响了和平条约的签署进程。当前,双边关系处于"政冷经热"状态,官方层面的和平条约仍未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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