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11作者:倾他城
中国第一个居委会成立于1949年10月23日,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上羊市街。这个居委会由当地居民自发组织,最初有12名成员,主要负责调解邻里纠纷、组织卫生清洁和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居委会的成立标志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诞生,为后来的社区管理模式提供了范例。上海、北京等城市在1950年代初也相继建立了类似的居民委员会,形成了全国性的基层治理网络。
居委会制度最初借鉴了苏联的社区管理模式,但结合中国国情进行了本土化改造。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正式确立了居委会的法律地位。到1956年,全国已有超过10万个居委会,覆盖了几乎所有城市地区。这些基层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连接政府与居民的重要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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