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收银员多收钱属于什么性质的

时间:09-17人气:13作者:疯狂的麦咭

超市收银员多收钱属于不当得利行为。收银员多收顾客钱款,没有法律依据却获得利益,顾客遭受财产损失。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收银员应当将多收的款项返还给顾客。超市管理系统中的价格扫描错误、人工操作失误都会导致多收款,但无论原因如何,多收款项都应当退还。

多收钱款还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超市作为经营者应当提供准确的商品价格信息。收银员多收钱的行为侵犯了这一权利,顾客有权要求超市退还多收金额并道歉。超市应当建立完善的收银监督机制,定期核对账目,确保交易公平,避免此类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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