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27作者:坟场的蹦迪
缠足习俗在中国历史上持续了近千年,直到19世纪末才开始出现反对声音。1898年维新运动期间,康有为、梁启超等知识分子首次公开批判缠足,认为这是摧残女性身体的行为。1902年,清政府颁布劝禁缠足的上谕,标志着官方开始干预这一习俗。各地纷纷成立天足会,宣传放足好处,发放放足证书,鼓励妇女放弃缠足。
民国时期,缠足禁令更加严格。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颁布法令禁止缠足。1928年,国民政府进一步强化禁令,规定缠足者将面临罚款。1930年代,城市中缠足现象基本消失,农村地区则持续到1940年代。1950年,新中国政府颁布《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缠足,这一延续千年的习俗终于被彻底废除。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happy568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