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屋维修基金哪年开始征收

时间:09-17人气:17作者:夜寒桂月霜

青岛房屋维修基金从1998年开始征收,当年国家建设部发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新建商品住宅必须缴纳这笔资金。青岛作为沿海开放城市,较早执行了这一政策,业主在购房时需按总房价的2%-3%缴纳,这笔资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和更新。

2003年,青岛对维修基金政策进行了调整,将缴纳标准改为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收取100-150元。这一变化使征收更加透明和规范。维修基金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代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青岛已累计征收维修基金超过50亿元,保障了全市数千个住宅小区的正常维护和设施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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