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15作者:耶稣爱人
赊的原材料可以暂估入账。企业收到材料但未收到发票时,会计准则允许暂估入账。暂估金额应参考合同价或市场价,确保接近实际成本。会计分录为借记原材料,贷记应付账款-暂估。次月初红字冲回,收到发票后再按实际金额入账。这种方法保证了资产和负债的及时反映,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每月可能有大量材料暂估,必须建立规范的暂估流程,定期清理暂估款项,避免长期挂账。
暂估入账能解决发票滞后问题,不影响成本核算。暂估金额与实际差异不大时,可直接调整;差异大需追溯调整。企业应设置暂估材料台账,记录每批材料的暂估金额、时间及发票状态。暂估入账减少了财务工作量,提高了报表及时性。但需注意暂估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防止长期无票材料影响税务处理。系统支持暂估功能的企业,可实现自动冲回和核对,减少人工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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