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11作者:过客而已
昌平县历史上长期隶属河北省,1956年划归北京市前,它属于河北省通县专区。这片区域包含昌平县城及周边乡镇,如沙河、小汤山等。1952年通县专区撤销后,昌平县短暂划归河北省直辖,1955年又重新划归通县专区,直到1956年正式划归北京市管辖。这一行政变更反映了北京城市扩张的需要。
昌平县在河北省时期有着丰富的农业资源,盛产苹果、核桃等干果。当地的手工业也相当发达,特别是传统家具制作和刺绣工艺。县内有明代皇家陵墓——明十三陵的一部分,成为重要的文化遗址。1950年代,昌平县的人口约15万,经济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相对薄弱,仅有小型农具制造和食品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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