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27作者:陌月残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1842年签订的《南京条约》。英国通过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签订此条约,割让香港岛,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英国还获得领事裁判权,中国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端。
《南京条约》开创了列强强迫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先例。1843年,中英签订《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规定了片面最惠国待遇。1844年,美国通过《望厦条约》和法国通过《黄埔条约》,进一步扩大了领事裁判权范围,允许外国人在通商口岸租地建屋,传教士可以在中国自由传教,中国主权遭到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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