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8人气:18作者:捂脸小可爱
布政司是明清时期省级最高行政长官之一,负责管理一省民政、财政和人事。布政使司长官称布政使,正三品官衔,地位仅次于巡抚。布政使掌管全省户籍、田赋、税收、粮储等事务,直接向中央户部汇报。明朝全国设13个布政使司,清朝增至18个。布政使衙门通常设在省城,下设经历、都事等属官,协助处理日常政务。布政使还需定期向朝廷汇报地方情况,参与制定地方政策。
布政司在地方行政体系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的关键角色。布政使需协调省内各府县行政事务,监督地方官员履职。每年春季,布政使主持全省钱粮征收、调配工作,确保国家税收按时上缴。遇到自然灾害,布政使负责组织赈灾、减免赋税。布政使还管理省内驿站、学校、仓库等公共设施,维护地方秩序。清朝雍正年间,布政使职权被进一步削弱,逐渐成为巡抚属官,但仍是省级重要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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