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8人气:24作者:枯树遮丑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享有重大决策参与权。这类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上提出议案,对董事选举、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拥有表决权。中国公司法规定,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请罢免董事,对公司经营状况有知情权和质询权。上市公司中,持股超过10%的股东每增加或减少5%股份时需公告披露,影响公司股价和市场信心。
合计持股达到10%以上的股东联盟可以改变公司控制权结构。2016年宝能系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万科股份,累计持股超过20%,引发控制权争夺战。实践中,多个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形成表决权联合,增强对公司的影响力。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持股达到30%的股东需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这一门槛被视为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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