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8人气:15作者:三寸星光
农村路灯费报销问题有明确规定。根据《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路灯作为公共设施,其建设和维护费用应由村集体公共资金承担,农民个人无需支付。全国多数地区如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已实施路灯费用全额报销制度,村集体经济通过土地流转、村办企业等方式筹集资金。农民只需正常缴纳村集体规定的其他费用,路灯费单独列出且不向个人收取。
路灯费报销流程简明直接。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审核路灯维护预算,经乡镇政府批准后执行。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全体村民监督。实际操作中,北京郊区、四川成都平原等地采用"先建后补"模式,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直接拨款给村委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避免向农民摊派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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