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18作者:血染忘年
过节发放的购物卡不能计入福利费。根据税法规定,福利费包括集体福利设施、职工困难补助、医疗补助等,购物卡属于现金形式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企业将购物卡计入福利费会导致税务风险,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税务稽查案例显示,多家企业因将购物卡错列福利费而被处罚。
购物卡发放必须作为工资薪金处理。企业购买购物卡发给员工,实质是发放货币性福利,应并入员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企业可凭购物卡发票、发放记录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必须正确归类为工资支出。实务操作中,企业应建立规范的发放台账,明确记录每位员工领取的购物卡金额,确保税务合规。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happy568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