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8人气:10作者:国民女神经
短期借款不能计入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属于负债类科目,反映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资金。企业取得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短期借款"。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记录企业除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两个科目性质完全不同,混用会导致资产负债表失真,财务信息不准确。企业必须严格区分负债与资产,确保会计科目使用正确。
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以及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某公司替员工垫付医药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而短期借款反映的是企业债务,如企业向银行贷款5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应贷记"短期借款",而非其他应收款。正确区分这两个科目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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