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属于全体业主吗

时间:09-16人气:14作者:心随乳动

地下室所有权归属取决于建筑规划和产权登记文件。商品房项目中,地下室功能明确划分为人防工程、公共设施或独立产权单元。人防地下室战时归国家所有,平时由业主共同使用;公共设施地下室如设备间、储物区归全体业主共有;独立产权地下室则单独登记销售,购买者拥有完整所有权。具体权属需查看开发商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的附记栏内容。

地下室使用权益受《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约束。小区公共区域地下室的使用需经业主大会同意,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擅自出售应属公用的地下室空间,业主可依法维权。实践中,地下停车位产权纠纷较多,业主应要求开发商提供明确的产权证明文件,避免购买无独立产权的停车位。物业公司无权将公共地下室出租谋取私利,收益应纳入小区公共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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