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滞留多久可视为丢失

时间:09-17人气:19作者:恣意踏江山

快递滞留7天以上可视为丢失。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快递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给收件人。实际操作中,快递单号长时间无更新、客服无法提供合理解释、包裹超过72小时未移动等情况都表明快递可能丢失。消费者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3倍。若贵重物品丢失,建议保留购买凭证和快递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快递滞留超过约定送达时间3天即可视为丢失。快递服务协议明确规定,企业需按约定时间送达。快递系统显示包裹连续48小时处于同一分拣中心、派送员无法联系、收件地址确认无误但无人配送等情况均构成丢失证据。消费者可直接向快递公司提出索赔,要求退还运费并赔偿损失。重要物品建议选择保价服务,这样在丢失时可获得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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