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27作者:唯吾逆天
唐朝实行郡县制作为基本行政制度,全国划分为约300个州县,由中央直接任命官员管理。地方治理主要依靠都督府和刺史,负责辖区内的行政、司法和军事事务。唐朝在边疆地区设立都护府,如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加强对西域的管辖。县以下设乡、里等基层组织,形成完整的行政体系,确保中央政令能够贯彻到基层。
唐朝确实在特定时期实行过分封制,主要针对皇室成员和功臣。唐初分封了约20多位郡王,如李世民封为秦王,李元吉封为齐王。这些藩王拥有自己的封地和军队,但实际权力受到严格限制。安史之乱后,唐朝设立节度使制度,在部分地区形成藩镇割据局面,河北、山东等地的节度使掌握军政大权,成为事实上的半独立政权,这种特殊形态可视为分封制的变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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