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30作者:断肠人
卸货港和目的港常常是同一个地方,但并非总是如此。卸货港特指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具体港口,而目的港则是货物运输的最终目的地。当货物直接运达最终目的地港口时,两者重合。上海港作为国际贸易大港,既是许多货物的卸货港,也是目的港。新加坡港同样如此,大量货物在此卸货并直接运往当地市场。但在多式联运中,货物可能在釜山港卸下,然后通过陆路运输至北京,此时釜山是卸货港,北京才是目的港。
两个概念在贸易合同中具有不同法律意义。卸货港涉及卸货责任和费用划分,目的港则决定货物所有权转移点。鹿特丹港的货物可能先卸货进入保税区,再分销至德国、法国等地,鹿特丹是卸货港,各国才是目的港。横滨港接收的货物中,部分直接在日本消费,部分转运至神户,横滨对前者是目的港,对后者只是卸货港。贸易术语如CIF明确指定目的港,FOB则规定装货港,两者在合同中需分别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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