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28作者:新羽夏慕
郡县制始于春秋战国时期,具体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正式确立。这一制度取代了分封制,将全国划分为36郡,郡下设县。秦朝的郡县制由中央直接任命官员管理,地方官员对中央负责,加强了中央集权。汉承秦制,郡县数量增至100多个,县级行政区划基本定型。郡县制成为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主体,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的政治格局。
郡县制的核心特点是中央集权,地方官员由中央任免,不得世袭。秦朝实行郡县两级制,郡守和县令均由皇帝直接任命。汉代在郡之上增设州刺史,形成州郡县三级制。唐代道州县三级制进一步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宋代路州县三级制下,转运使掌管财赋,加强中央财政控制。郡县制通过层层分权,确保了中央政令的贯彻执行,成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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