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28作者:饮尽枯灯火
中国义务兵役制正式实施于1955年7月30日,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兵役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有服兵役义务。1955年11月全国征兵工作开始,首批义务兵进入部队服役。1956年全面推行,取代了之前的志愿兵役制度。截至1957年,全国已有数百万青年按照新制度入伍服役,军队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
义务兵役制在不同历史阶段有所调整。1984年通过的新《兵役法》将服役期限调整为陆军3年、海军4年、空军4年。1998年再次修改,统一为陆军2年、海军3年、空军3年。2008年起,全军义务兵服役期限统一为2年,这一规定沿用至今。2013年兵役登记实现网络化,2016年征兵时间调整为一年两次,分别在春季和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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