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30作者:夏夜凉心
中国湖南、江西和安徽等地区入赘现象较为普遍。这些地区传统宗族观念较强,重男轻女思想影响下,家中往往只有一个女儿。当地习俗认为女儿继承家业,需要招婿上门延续家族香火。湖南邵阳、江西赣州等地的农村地区,上门女婿数量可观,约占当地婚嫁形式的20-30%。这些家庭会为女婿提供住房和生活保障,女婿需随妻姓并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
经济欠发达地区入赘比例较高。贵州黔东南、广西百色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入赘婚姻形式被广泛接受。当地经济条件有限,彩礼负担重,许多家庭选择让儿子入赘到经济条件稍好的人家。云南红河州的哈尼族村寨,入赘婚姻占当地婚姻总数的四分之一。这些地区入赘女婿享有平等的家庭地位,可以继承岳家财产,参与家族事务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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