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丢失账务处理要进项转出吗

时间:09-17人气:10作者:一醉弃天下

存货丢失的账务处理需要进项税额转出。根据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需将存货成本中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实际工作中,企业需取得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非正常损失的依据,确保税务合规处理。

存货丢失账务处理需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将存货账面价值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第二步,根据损失原因确定是否转出进项税额。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而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必须转出进项税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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