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8人气:17作者:撕心裂肺
存货跌价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这是会计准则的明确规定,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存货价值。
企业实务中,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有严格条件。只有导致存货减值的具体因素消失,如市场价格回升、产品过时问题解决等,才能在原计提范围内转回。转回金额不能超过已计提的准备数额,避免企业操纵利润。这一规定防止企业随意调整资产价值,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符合谨慎性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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