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24作者:紛島花音
中国正式废除裹足制度是在1912年3月,由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大总统令》禁止。这一禁令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执行,结束了这项延续千年的陋习。清朝末年已有改革者反对裹足,但真正在全国范围内废除是在民国建立后。1920年代,各地政府再次强调禁止裹足,并组织天足会宣传自然足的好处。
裹足废除后,中国社会经历了巨大变化。1950年,新中国政府颁布《婚姻法》,明确禁止包办婚姻和妇女缠足。教育普及使女性认识到缠足的危害,医疗条件改善也让更多人了解自然足的重要性。城市地区裹足现象基本消失,农村地区则在1950年代后期彻底杜绝这一习俗。裹足废除标志着中国女性地位的提升和社会文明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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